未命名  

文化部為獎助文創相關產業參與國外展會及競賽,提升產業化能力、輔導文創產業建立自有品牌及行銷國際,訂定本獎助計畫。

申請資格:

● 符合以下類別之文化創意事業 - 視覺藝術產業/音樂及表演藝術產業/文化資產應用及展演設施產業/工藝產業/電影產業/廣播電視產業/出版產業/廣告產業/產品設計產業/視覺傳達設計產業/設計品牌時尚產業/建築設計產業/數位內容產業/創意生活產業/流行音樂及文化內容產業

● 依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、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

● 依商業登記法設立登記之獨資、合夥事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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