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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4 年度補助市場優先順序
一、第1級 (重點拓銷市場,共11國):
印尼、越南、印度、阿拉伯聯合大公國、埃及、俄羅斯、
土耳其、巴西、 墨西哥、美國及德國。
每一展覽租用1個攤位(每一攤位以9平方公尺計算,四捨五入)補助新臺幣(以下同)3萬元,
租用1個攤位以上,每增加1個攤位,增加補助5,000元,每展補助上限為5萬元。
二、第2級 (共57國):
每一展覽租用1個攤位(攤位數計算方式同上)補助2萬5,000元,
租用1個攤位以上,每增加1個攤位,增加補助5,000元,每展補助上限為4萬5,000元。
三、第3級 (除前揭第1、2級及伊朗以外之市場)
每一展覽租用1個攤位(攤位數計算方式同上)補助2萬元,租用1個攤位以上,
每增加1個攤位,增加補助5,000元,每展補助上限為4萬元。
全年補助總額:每一公司或商號全(104)年可申請補助總額請至「補助公司或商號參加國際展覽管理系統」
(以下簡稱補助系統)(網址https://espo.trade.gov.tw)查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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